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体育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指导原则
(一)申请人可在课题研究方向的基础上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申报人尽量不要使用指南中提示的研究方向作为标题,以避免申报题目的集中与重复。年度设立①一般项目,资助金额0.5-2万元左右;②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0.3-0.8万元左右。
(二)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专著、学术论文、咨询报告或调研报告。学术论文要求:一般项目应在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至2篇,青年项目应在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并在立项后半年内完成中期检查报告。
(三)申报课题的设计要从课题方向中选择并细化,力求从微观入手,选题角度有特色,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申报课题原则上是应用研究,应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具有较强的经验实证性。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青年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在读,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前期研究成果积累。
(二)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由申请人担任组长,课题组应有合理的学术梯队,并积极吸收研究生参加科研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四)每位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五)按照“不结项、不立项”原则,承担在研产业中心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继续申报。
(六)中心项目受理集体申报,由各院系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由申报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七)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和专家论证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项目初评后,将召开开题报告会,论证确定。
(八)获准立项的产业中心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九)申报材料按通知发布的格式一式三份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申报项目不收评审费。
四、课题方向指南
(一)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体育发展方式研究;
(二)体育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协调发展研究;
(三)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
(四)新时期深化体育改革的目标定位、方向与实施路径研究;
(五)体育市场管理体系研究;
(六)体育产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七)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政策研究;
(八)有区域特色的体育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九)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联合发展研究;
(十)体育公共服务现状及对策研究;
(十一)政府的公共体育服务职能研究;
(十二)体育资源科学配置问题研究;
(十三)新时期城乡居民体育消费研究;
(十四)体育设施建设和布局的经济学分析;
(十五)体育场地、设施、用品和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研究;
(十六)体育场馆设施的经营管理问题研究;
(十七)中国特色职业体育研究;
(十八)民间体育组织与俱乐部研究;
(十九)以大运会为龙头的体育竞赛体系改革与完善研究;
(二十)体育赛事风险管理研究;
(二十一)全国第二届智力运动会无形资产开发研究;
(二十二)退役运动员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二十三)新时期体育彩票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十四)湖北体育旅游业发展研究;
(二十五)湖北体育品牌发展研究;
(二十六)体育对外交往研究。
湖北体育产业研究中心
2018年6月30日